关于2021年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充分发挥先进典型表率示范作用,根据学校部署,学院党委拟命名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就做好表彰对象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数量
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主要是全院中共正式党员中的优秀分子,重点向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党员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主要是全院党支部书记和从事党务工作的中共正式党员中的优秀分子。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主要是学院基层各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之间不交叉推荐。已故党员不推荐。
2021年学院拟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先进基层党组织2个。
二、评选条件
这次推荐表彰对象,主要是党的十九大,特别是去年以来,能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尊崇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奋力推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共产党员和党组织。
(一)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群众中无私奉献,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为党和人民事业创造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可以是基层党组织书记,也可以是专职党务工作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已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中有较高威信。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三、工作程序
1.党支部推荐。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传达学校通知要求,请清“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的背景、目的和重要意义,并按照党员推荐、支部会议研究决定的方式,产生推荐对象。
2.考察和审核。学院党委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听取党员干部和普通师生的意见,征求纪检委员意见并检查推荐对象的干部人事、党员档案。经考察合格后,学院党委综合考量,研究确定拟表彰对象。
3.公示。学院党委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匿名反映问题不予采纳。
4.决定。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表彰对象,学院党委集体研究确定为表彰对象,作出表彰决定。同时,研究确定上报学校表彰的人选和基层党组织。
5.向学校推荐。学院党委将推荐对象报送至学校党委。
四、工作要求
4月15日前,每个党支部推荐上报1名优秀共产党员(本支部党员),党支部可竞选申报优秀基层党组织,党支部书记可自愿申报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材料(可后补)内容包括:1.推荐情况报告。2.推荐对象有关审批表。3.推荐对象事迹材料。
校、院两级党委高度重视本次“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各支部在推荐对象时务必要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认真梳理推荐对象事迹材料,塑造典型形象。学院党委将对受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广大党员见贤思齐、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对受表彰的党支部,给予一定的党建经费支持。
附件: 1.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2.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3.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中共5657威尼斯委员会
2021年4月7日